4月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对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和疫苗管理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坚持重典治乱,把“四个最严”写进法律,建立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法律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关于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将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并将修正草案改为修订草案,增加了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等基本要求,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各环节的责任,规范网络销售药品行为,加强药品上市后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
会议听取了丛斌作的关于疫苗管理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激励和支持疫苗研制和创新,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进一步体现“四个最严”要求,补充完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因为会议当日没有通过,有部分自媒体称上述两部法没有通过。对此,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宋华琳解释称,部分自媒体称两部草案“未通过”,是因为其不了解我国立法程序。按立法程序,这两部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会议将会对这两部法律草案进行表决。
据了解,此次会议审议的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是一次对《药品管理法》的全面修订,按照药品研制与注册、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剂管理、上市后管理等环节调整了药品管理法的结构,并将有些涉及疫苗管理的内容纳入了疫苗管理法。 从上述二审稿看,都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朱萍 原标题:药品管理法、疫苗法没通过”?不!而是更加重典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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