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报道,由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开发的药品采购第三方评价体系将于本周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主要开放对象为医疗机构和部分企业。
药品采购第三方评价体系是依托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数据平台和上海阳光医药采购平台成立的体系,旨在提供100%客观、权威的数据服务。通过分析、公示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数据,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问题阳光化。
据记者了解,该体系由药品和企业两个维度构成。从药品维度来看,价格水平、技术水平、临床适用性、市场占有率是主要指标;而企业维度则是综合考量其技术创新能力、药品保障供应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社会责任承担和信誉度等。评分结果将为医疗机构在临床使用药品方面提供依据,同时辅助政府监管,对于异常采购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近年来,随着药品采购自主权的逐渐下放,行业自律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这一指导思想逐渐深入贯彻在药品采购等一系列行为中,这可以说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如何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议价能力,成为医药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作为一致性评价药品采购率先落地的城市,2月2日,上海市通过阳光医药采购网向社会公示了已申报的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基础信息,指出公示品种由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通过“阳光平台”内询价议价系统议定成交价后,医疗机构即可采购。该举措将采购和一致性评价相衔接,鼓励了一致性评价的推进。
4月19日,第二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包括8个品种19个品规)在上海生效议价,加之此前发布的3个品种5个品规,上海共有11个品种24个品规生效议价。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价格略有上涨。这预示了在众多尝试下,药品采购与“优质优价”联系更为密切,未来议价趋势更加清晰。
上海药品采购第三方评价体系的上线,不同于以往唯低价是取的单一评价模式,而是在价格合理的基础上推动医疗机构选择“优质药”,减少价格因素在其采购行为中占的比重,提升用药性价比。这也助力了优质企业和药品得到合理的利润保障。对此不少企业和医疗机构纷纷叫好,“数据的互通共享让高性价比、高市场接受度的药品得到自动甄别,消除了信息孤岛的现象,引导市场良性竞争。”很多企业表示。
相关人士指出,“第三方评价体系不会对药品市场准入产生影响,也不会对问题产生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它可以通过‘倒逼’的手段指导采购行为。”据悉,后期还将推出公众版“我药点评”系统,通过网站对药品星级评分向公众合理化开放的方式,既满足敏感商业数据的保密性,又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医患矛盾。
期待上海药品采购第三方评价体系试运行的结果,希望能与预期结果相符,优化药品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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